李明同志简要事迹
新乡市检察院公诉一处二级检察官
2006年考入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2013年遴选至新乡市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新乡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他聚焦司法,维护正义,从检11年,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其中有郑煤集团董事长孟某受贿案、郑州皇家一号“11·01”专案、文某等17人非法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
他参加竞赛,勤练内功,2016年4月,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2017年2月,在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赢得“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他胸怀正义、担当尽职,多次参与讲法、普法活动,曾作为全省检察机关“送法进农村”活动宣讲人,为十余万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