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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机关组织青年干警进行“愚公移山精神”现场教学活动
| | 】  来源:   时间: 2016-05-11  作者:    

  阎兴振主任对青年干警提出四点希望 

  为纪念“五四”青年节,弘扬优良传统,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6日,省院机关党委组织62名青年干警赴济源接受“愚公移山精神”教育。同志们先后听取了《愚公移山精神的传承和弘扬》专题讲座、参观了愚公移山精神展览馆,进行了王屋山实地体验教学。参加教育的青年干警深切感受愚公移山精神蕴含的哲学思想和新时期弘扬愚公移山精神的时代价值,增强了传承愚公敢想敢干、开拓进取、坚韧不拔、团结奋斗精神,以实际行动献身检察事业的决心和信心。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阎兴振参加活动并对青年干警提出希望。省院机关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杜维国参加活动。 

  阎兴振指出,很高兴与大家一起参加这个活动。昨天是立夏,今天我们就一起到济源来了。从刚才白老师讲座展示的图片中大家可以看到,这里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用两句古文就是“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当春夏之交草木际天”。这是非常好的踏青时节、踏青之地。 

  阎兴振强调,我们这次不是为踏青而来,这次活动是在特殊的背景、特殊的时间、特殊的地点为我们特殊的对象开展的一项特殊的活动。所谓特殊的背景,就是中央、省委、高检院、省院刚刚部署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院机关党委正对省院机关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具体布置,有的支部已经在省院中心组的学习之后作了贯彻,我们这次活动是省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个具体体现。所谓特殊的时间,就是“五四”青年节刚过,我们这次活动策划于“五四”之前,行动于“五四”之后,是对爱国、民主、科学、进步“五四”精神的一个传承,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密切关联。所谓特殊的地点,就是济源是愚公移山故事的发源地,也是愚公移山精神的发源地。我们到这里来接受现场教学、进行现场体验,对于更好地弘扬愚公移山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所谓特殊的对象,就是我们今天参加活动的人员都是4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大家是我们检察机关的未来,希望寄托在大家身上。大家把“五四”精神传承好、把愚公移山精神弘扬好、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好,我们检察机关的工作一定会得到很好的发展。所谓特殊的活动,就是把弘扬愚公移山精神、传承“五四”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激励广大青年干警学有内容、做有目标、走在前面。 

  阎兴振指出,弘扬愚公移山精神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应有之义。愚公移山精神6个字可以分为3个词:一是愚公。愚公是主体。我感觉愚公不愚,因为它包含着一种辩证的思想,能够正确地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能够正确地对待、运用群众的力量。这对我们做好检察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启示。二是移山。移山是行动。我们干什么事情包括推进检察事业最终都要落实到行动上,没有行动什么理想都实现不了。三是精神。精神是灵魂、是气概、是活力。我们教室后墙的标语“愚公移山,改造中国”,就是一种气概、一种志向。我觉得愚公移山的精神主要就是敢想敢干的精神、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怕困难的精神、坚忍不拔的精神,这对我们做好检察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阎兴振强调,青年干警弘扬愚公移山精神,做合格党员,首先要从内心做起。主观决定客观,客观反映主观。做合格党员首先要心中有党。做检察工作首先要有一种精神。没有坚定的信念和决心什么事情也做不好。第二,要从眼前做起。干什么事情,都要一步一步来。愚公移山,也是从门前挖起的,不扫庭院无以扫天下。从眼前事情做起,才能由近及远。第三,要从小事做起。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愚公挖山是一镐一镐的来,我们做工作也要一项一项的做。我们既要有远大的目标、志存高远,也要从具体的事情做起,不好高骛远。只有把当前的小事做好了,才能由小及大。第四,要从排除困难做起。干任何事都会有困难,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这就需要我们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我们年青人员要有责任意识,要有担当精神,要敢于开拓进取,这是我们当前尤其需要弘扬和传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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