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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唐河:严查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
| | 】  来源:   时间: 2016-05-05  作者:    

  秀美的景观是河南省唐河县十里滨河休闲长廊的生态名片。“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唐河县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全方位守护青山绿水的结果。”唐河县滨河办事处郭庄社区78岁的郭大爷说。

  近几年来,唐河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积极作为,站在关注民生、维护民利的高度,通过创新法律监督手段,严厉打击危害生态资源犯罪,严查背后的职务犯罪等措施,倾心守护天蓝地绿水净的幸福家园。

  出重拳,打击危害生态资源环境犯罪 

  唐河县地处河南、湖北两省交界处的桐柏山余脉,石油、铜镍矿等矿产资源丰富,给唐河人民带来福音,也出现了一些非法采矿行为。

  “生态资源问题关乎民生,关乎子孙后代。”唐河县检察院检察长闫兴中说。该院先后召开多次党组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引导干警树立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就是履行检察职责、落实为民宗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了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确定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责任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干警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注重规范推进,出台《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的暂行办法》等制度,明确相关科室职责范围、司法流程,严格规范生态环境问题的调研、处置、督查、奖惩等措施,确保了服务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及时、司法规范、处置到位。唐河县检察院还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牵头联合公安、法院、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刑事司法信息平台,监督移交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

  唐河县黑龙镇人李某在该镇老窦冲村和陡沟村两处开办采石场,2008年12月采矿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到期,而李某一直没有补办,继续施工开采国家矿产资源,也没有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时间长达5年之久,开采加工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噪音、振动污染,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经河南省地质测绘总院对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进行鉴定,共造成矿产资源直接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唐河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开展调查,及时将李某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的损失鉴定结果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据统计,2014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非法采矿3件3人,非法采砂2件2人,起诉滥伐林木9件11人,有力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见实招,监督触角指向监管不作为慢作为 

  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既是不法分子的个人行为,也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的因素。唐河县检察院以开展三个活动为切入点,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着力纠正生态监管领域的不作为、慢作为,促使有关监管部门依法高效行政。

  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土、林业、水利、农业、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录入,严格审查行政处罚案件,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为载体,共同构筑环境保护屏障。截至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4次,审查行政处罚决定176份。

  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提升联动执法成效。针对行政处罚、治理效果不理想的环境保护现状,与农业、林业、公安、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案件咨询和重大案件移送情况通报,开展联合执法,共同调查取证,消除各种阻力。2015年1月,该院会同环保、国土等行政执法机关共同走访,监督国土部门关停非法开采矿点5个,督促环保部门对56家排污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

  开展“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促进规范执法”集中教育活动,规范行政执法。在查处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后,唐河县检察院向县委主要领导建议在全县开展一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集中教育活动。该建议被采纳,唐河县委书记刘明杰、县长周天龙明确提出由该院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不尽责、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截至目前,该县共纠正72次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不到位行为,责令15家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停业整顿。

  动真格,严查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 

  “近年来,不少城市饱受雾霾之苦,而唐河县天蓝、山青、水秀,检察院功不可没。”近日,在唐河县组织开展的“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项工程建设座谈会上,唐河县委书记刘明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哲宇对该县检察院依法监督惩治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唐河县检察院围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在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办案机制的同时,严查危害生态环境背后的渎职犯罪。在办理李某非法采矿犯罪案件的同时,该院依法严查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立案侦查了唐河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原主任牛某、环保局副科级工程师赵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毛某3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案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4年以来,该院共查处破坏环境资源背后的渎职犯罪4件4人,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

  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该院坚持做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研讨、一案一教育,多次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会诊”环境资源类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引发犯罪的内外因,提出对策建议,先后向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等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帮助完善制度13项,规范条款30项。

  (原标题:为了蓝天长驻碧水长流 河南唐河:严查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

  代表点评: 

  履行检察职能守护生态环境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魏中银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为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资源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保护生态环境、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应当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唐河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牵头联合公安、法院、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刑事司法信息平台,监督移交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收到明显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的背后还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的因素,唐河县检察院准确把握症结,开展两法衔接、联合执法、集中教育整治三个专项活动,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着力纠正生态监管领域的不作为、慢作为,促使有关监管部门依法高效行政。

  唐河县检察院在查办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强化办案机制的同时,严查危害生态环境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促使生态环境建设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积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一方蓝天碧水,值得点赞。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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