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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非法狩猎案在村里开庭
| | 】  来源: 河南检察   时间: 2018-07-10  作者:    

  蓝天白云下,绿树农舍边,国徽高悬。日前,在河南省息县张陶乡温围孜村文化广场,十余张木桌围成了一个巡回审判法庭,由息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凌某等3人非法狩猎案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村民们围了里三层外三层。

  

  凌某、祝某是温围孜村村民,二人常与邻村村民蔡某小聚饮酒。2015年冬季的一天,凌某等3人打算去打些野味当下酒菜,于是买来弥雾机、网舀子等禁用工具,悄悄到闾河湿地里捕获3只野鸡。从此以后,凌某等人时常相约捕猎,直到2016年12月26日被森林公安当场抓获。今年3月21日,息县森林公安局将凌某等3人以涉嫌非法狩猎罪移送审查起诉。

  息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凌某等3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36只野鸡和1只斑鸠,该案的刑事犯罪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时认为,凌某等3人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应当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望母归。希望3名被告人能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国家损失,做环境资源的保护者。也希望今天在座的所有人都能牢固树立保护环境的理念,成为保护环境资源的践行者。”在庭审现场,检察官这样说。

  “我现在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后悔,愿意向社会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凌某当庭认罪悔罪。随后,祝某、蔡某二人也当庭认罪悔罪并公开道歉。

  “检察机关把公诉席搬到了案发地,给大家扎扎实实上了一课,对生态保护是个很好的宣传。”旁听庭审的该县人大代表方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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