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学习贯彻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半年来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安排部署,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效开展。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奎,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市院涉黑恶犯罪检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俊首先学习传达舒庆同志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市院公诉二处李慧织处长汇报上半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强化政治担当,依法充分履职,迅速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注重协同配合,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工作衔接,注重与公安、法院常态化联动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公检信息互通机制。优化办案模式,在全市两级院组建涉黑恶犯罪检察组,实行捕、诉、监、防、信一体化办理,建立了数据信息研判、案件督办指导制度、犯罪线索发现移交、常态化法制宣传等多项工作机制。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专题培训,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挂牌督办案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被全省转发。
市院党组书记、刘海奎检察长在会议上指出要贯彻落实好上级精神,持续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提出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提升政治站位
要准确把握党中央扫黑除恶的战略意图;准确把握高检院和省院党组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格依法办案 加快工作推进
要突出严打方针,始终保持打击锋芒;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要强化法律监督,务求打击质效;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案进度。
三、抓好统筹协调 形成工作合力
要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加强配合协作;要加强与公安局、法院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整体合力;要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防止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情形发生;要延伸办案职能,要自觉将扫黑除恶工作融入平安河南、平安郑州建设的大格局;要强化经费、人员、科技保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壮大宣传声势,彰显法治权威,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楠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强调三点:一是要持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做到质效并进;三是要认真梳理前期工作,固强补弱,做好迎接中央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