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李建红等33人检察职务的通知
省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李建红等50人检察职务的通知》(豫人常任〔2017〕10号),经蔡宁检察长提请,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7年5月26日表决通过:
任命李建红、张玉振、陈竞华、杨建新、梁现锋、刘雁平、涂图敏、张辉、宋赟、杜菲、籍慧敏、郭雨泉、肖明剑、刘吉强、石瑞敏、吴炅、马和平、孙志刚、王闻、曲肇璞、许宏、温晓江、唐胜国、付东、王靖媛、路利娜、巴金、马军、冯海宽、杨铮、朱永清、庞小颖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胡广政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