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建国等9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市、分院,省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豫组干〔2017〕382、383号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豫人常任〔2017〕15号通知精神,现将刘建国等9名同志的任职通知如下:
刘建国同志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任命:
张桂平同志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连东同志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康健民同志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凤翔同志为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国谦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德友同志为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文立同志为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孟侠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