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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雪飞检察长出席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调研座谈会
| | 】  来源:   时间: 2018-07-02  作者:    

顾雪飞检察长出席服务保障非公有制

经济发展调研座谈会

 

5月24日上午,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带领省院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与全国政协常委、省工商联主席梁静,省工商联副主席刘国勤,省工商联经联部部长陈占亭一行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今天来的主要目的,是请大家就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如何更好地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发表意见建议,大家有意见尽管提,有问题尽管说!”在出席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调研座谈会时,顾雪飞开门见山地表示。

座谈会上,顾雪飞与受邀参加座谈的11位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推心置腹地进行了交流沟通。“刚才各位企业家代表提出了提高对非公经济的认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相互沟通交流、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检察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我听了之后深受启发,对企业的司法需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会认真研究,与省工商联一道共同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听取了企业家代表的发言后顾雪飞回应。

顾雪飞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省检察院在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今年,省检察院“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中,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 “十件实事”的重要一条。省院还将在深入调研后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措施。

顾雪飞强调,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主业,要以司法办案为基本途径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要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权、财产权的刑事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与纪委监委的衔接,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强化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顾雪飞要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司法办案的目标要求,要坚持效果导向做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工作。工作中要增强平等保护意识、依法保护意识、有效保护意识,确保服务保障工作正确方向。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针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新特点,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注意做到“七个严格区分”,即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合法的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方面界限,坚决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视为犯罪。

顾雪飞同时要求,要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最大程度减少、避免办案活动对企业和企业家的负面影响。积极探索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提升司法办案专业化水平和法治服务品质。

“服务企业首先要了解企业。走近企业,了解企业家创业的艰辛,才能更好地服务企业。今后省检察院走访企业会形成常态化!”顾雪飞表示,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任务艰巨,检察机关将和省工商联共同努力切实提升法治服务品质。省检察院将围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拓展“送法进企业”、检察开放日等服务载体;防范企业主、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帮助企业提升防范风险能力,丰富服务内容;建立交流沟通机制、协商研判机制、结果跟踪反馈机制,提升服务实效,促进和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对非公有制企业法治服务的品质。同时,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工商联通报,并支持工商联依法开展法律维权工作,促进和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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